2010年1月18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廉政准则》),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方针,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,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举措。为更好地学习贯彻《廉政准则》,进一步推动我县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廉洁意识,自觉做到廉洁从政,进一步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根据县委学习通知要求,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贯彻《廉政准则》征文活动。
征文对象: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。
征文时间:即日起至2010年6月20日。
征文内容:围绕《廉政准则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,展示我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、坚决贯彻《廉政准则》的好做法、好经验以及新探索、新成效;结合本镇、本部门、本单位和个人工作生活实际,开展深入思考,进行理论研究,交流学习体会。征文体裁以体会、经验及研究文章为主,要求观点鲜明、主题突出、论述严谨、文字精炼,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。
征文评选:征文结束后,县纪委将邀请专家进行评选,确定优秀征文,并将择优刊登在《海安时报》、《江海廉政网》专栏上。
投稿方式:来稿请注明“《廉政准则》征文”字样,并附作者姓名、单位、联系方式。征文稿件请寄:县行政中心县纪委宣教室,邮编:电子邮箱:88813565@163.com,联系电话:88813565。
中共海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海安县新闻信息中心 2010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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