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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   日前,中共中央纪委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米凤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。

  经查,米凤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他人巨额钱款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侵占国有企业财物;违反有关规定,低价从国有企业购买别墅;生活腐化。

  米凤君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,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米凤君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(钟纪闻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(中国纪检监察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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